陈律师谈执行难的破解之策,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北京陈律师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赢在执行》心得体会1陈律师在工作中对“执行难”深有体会,也遇到不少当事人面临这样的问题,当事人辛辛苦苦打了一场官司,终于赢得了胜诉,但是对方却不履行判决。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像人间蒸发一样,找不到人也找不到财产,法院只会冷冰冰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当事人应得的钱款就这样被对方占着不还。不过,对于律师来说这并不是绝境。
一、律师如何办理执行案件
陈律师之前办过一个执行案件,申请人是个80多岁的退休老教师,说他年轻的时候这个钱就欠了,对方一直不还钱,他起诉之后法院也判了,但判决生效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执行下来。现在这个被执行人行踪不定,电话号也换了,实在是找不到人,老人都快要放弃了。陈律师接到案子以后申请恢复执行,在网络系统里仔细查询,通过被执行人的一个新开的银行账户反馈的信息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和一个登记住址,在北京的一个单身公寓里。我们就顺藤摸瓜,给这个地址邮寄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后来打听到,这个公寓是他儿子在住的,我们就考虑到北京的房价比较高,很多人会在临近的廊坊、保定这些地方买房子,被执行人会不会也在这些地方有房产可供执行呢?于是我们就先试着委托了廊坊的法院对他进行了房产查询,果不其然查到了他们老两口在这边有一套房子。那么我们就申请把这个房产查封,跟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告知,被执行人也就出面把这个钱还了,总算是了结了我们委托人多年来的一块心病。
所以说网络查控平台反馈的信息不一定是特别完整或者准确的,执行法官查询的时候往往也不会看的特别细,这种时候就需要律师来向法院申请查询,加上多方打听去寻找财产线索,再去主动出击推动开展执行工作。
二、“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被执行人缺乏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这是导致执行难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有些被执行人不尊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和阻挠执行。有些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虚假登记财产,与法院搞游击,使得法院难以查找和控制其财产。有些被执行人滥用法律程序空间,提起无理由的异议、申诉、诉讼等,拖延执行进程,甚至采取暴力反抗、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极端手段,危害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而相应的,法律对于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惩罚机制不够严厉和完善,很多当事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启动这些机制,具体内容陈律师会在下面讲解。
其次是各级法院执行局都面临着案多人少的情况,基层法院每位法官每年承办执行案件三四百件的情况屡见不鲜。在人员精力、司法资源有限的背景下,法官主要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少有实地走访、调查,而网络查控并不能全面、及时的反馈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以至于会遗漏某些财产线索,造成案件执行困难。
目前,最高法规定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有三条路径,即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自行申报、法院主动调查。其中最有效、最关键的其实是第一种路径,后两种的落实情况大家心知肚明。然而当事人常常误以为自己打官司胜诉、申请执行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坐等法院把钱交到自己手上,这种想法其实是不现实的。陈律师要提醒申请执行人,一定要积极通过《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及时向法院提供自己知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会根据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钱款才能尽快执行到位。
三、当事人如何在律师帮助下顺利执行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彻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执行程序中的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案件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时,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批准签发的供律师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等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证据的法律文书。律师调查令一般在执行完毕前提出,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无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或者申请执行人提供其他明确线索的,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可以申请调查令。申请调查的证据应当限于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有关的证据或者财产线索,以及违反限制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等情况的证据。使用律师调查令有利于解决法院人力紧张的问题,有效地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增强了律师在案件代理中对证据的调查权限。在执行阶段初期有效使用律师调查令会对后期的款项执行打好坚实的基础,也能够让法院做到更加精准的财产查封。
还可以依法申请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乃至启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报案或自诉。有不少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简单的认为“只要我没钱,执行法院就拿我没办法”,甚至对限高令、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老赖”都不在乎。陈律师要提醒这种人,对方当事人和执行法院并不是拿你没办法。根据司法解释《法院执行工作规定》和《民事诉讼法》,拒绝到场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可能会面临拘传,抗拒执行的可能会被罚款或司法拘留。同时,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无偿转让财产、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虚假诉讼、拒不协助执行这些行为还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请执行人可以报案或提起刑事自诉。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赢在执行》心得体会2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由于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自动履行义务意识和能力较差,案件执行难度较大。如果被执行人能够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不仅避免浪费司法资源,还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靖边县人民法院正是在这样的努力下,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例一]
2020年,被告延安某鑫实业有限公司、胡某雇佣原告俞某在靖边境内给延长采气二厂干活。期间,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后经双方共同清算,被告欠原告水泥车操作费用19.8万元,二被告于2021年1月8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据一支。欠款后,被告分两次向原告支付了7万元,下欠12.8万元,原告一直不予支付。后原告诉至靖边法院,经审理调解:由被告延安某鑫实业有限公司、胡某偿还原告欠款12.8万元。调解生效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该案为涉劳动报酬案件,执行干警马上进入执行程序,在调查过程中也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妻子生了大病,需要大量费用进行治疗。故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胡某取得联系,了解该案未主动履行的原因,并向胡某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重后果,法院将采取的强制措施。胡某得知法院将查封其银行账号,担心影响其生意上的结算,因其一直在延安做生意,当即表示马上想办法履行该案款,不到几天时间,胡某便筹措好款项,主动缴纳案款,在执行干警的协调见证下,最终以79430元偿还本案所有案件款。至此,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二]
2019年10月18日,原告白某某(已故)驾驶重型半挂车在包茂高速上形式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于前方应急车道内停驶的由被告魏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后尾部,造成原告白某某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白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未能就赔偿协商一致,原告白某某(已故)的妻子刘某某、女儿白某黛、白某莹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魏某某赔偿原告白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45617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魏某某未主动履行,故三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魏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魏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的两个孩子年龄尚小,均在读书,且刘某某无经济收入。掌握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魏某某,一方面,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知其现在白某某已经去世,其妻子和孩子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希望魏某某能想办法尽快付完赔偿款;另一方面,告诫魏某某若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会采取失信限高、发布“黑名单”等措施,而且有可能会影响其将来的从业问题。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也体会到了魏某某确实也是存在困难,一次性拿不出那么的赔偿款,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执行理念,分别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谈,希望双方都能互相退让一步,希望最终的结果使双方都能满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魏某某当场履行10万元,剩余赔偿款分期履行。该案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对于执行结果都表示很满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靖边法院将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对追索劳动报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用心用情用力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司法获得感。(靖边法院)
《赢在执行》心得体会3天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成功的前提是马上行动,最好的时刻就是从现在开始。
赢在执行学习心得:
1.执行力强的人的九个特征
自动自发/注重细节/为人诚信,敢于负责/善于分析判断,应变力强/乐于学习,追求新知,具有创意/对工作投入/有韧性/有团队精神,人际关系良好/求胜欲望强烈。
2.反思缺乏执行力的表现
对执行偏差没有感觉/个性上不追求完美一/不会自己尽责处理问题/对制度标准不能也不想坚持
3.提升执行力的方法
日程管理+优先顺序管理+授权与任务管理+意外干扰管理加一会管理,+报告管理加备忘录管理+检查清单管理+记忆系统管理加+助手应用管理,+一切聪明有效的工作方式
4.管人的方式:岗位 任务 目标 预算 责任
5.如何顺利实现目标
第一,把目标拆分成几个阶段,第二,明确每个阶段的实施步骤,第三,提出实施每个步骤的具体方法,第四,明确谁是目标的总指挥,第五名,且在操作的过程中,谁负责监督?
6.哈佛大学组织行为教授,詹姆斯说:士气等于3倍的生产率。
7.上司永远不可能把执行的细节全部讲清楚,最不受上司欢迎的是那种没有创造性和不能自己做判断的员工
昆仑三圣,多读书,读好书,生命不息,学习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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