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秦皇岛燕大支行强化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秦皇岛新闻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行员工违规心得体会1工行秦皇岛燕大支行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排查履职意识,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的要求,提高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的工作质量,明确排查重点,做实做细排查工作。
增强履职意识,落实排查责任。充分认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成立排查小组,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贯穿到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全过程。强化员工异常行为的格长负责制,压实各级管理者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的管理监督责任,提前消除隐患,保护员工职业安全。
明确排查重点,加强监测分析。重点排查员工是否存在对外担保、飞单、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充当资金掮客、违规代客户保管或办理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做到早识别、早处置、早化解。同时充分利用行内的内控监测分析、业务运营风险监控、信用卡风险监测、融安e信等信息系统,以及行外的工商注册信息等,对员工资金异常往来、信用卡套现、经商办企业等异常行为进行日常监测分析,防患于未然。
做细排查工作,掌握思想动态。该行利用晨会及夕会时间,通过案件传达、学习案防合规的相关文件,教育员工珍惜职业生涯,提高自律意识,遵纪守法。定期对员工的精神状态、工作态度、言谈举止、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排查分析;通过登门走访员工家庭、召开员工家属座谈会和与家属视频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家访工作,了解员工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消费圈”,做细日常排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消除不良动机。(姚一帆)
工行员工违规心得体会2“全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真正从内心深处得到警示、受到教育。”4月28日下午,工商银行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出席并讲话。
会上,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报了金融监管领域、金融同业及工商银行系统内发生的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些案例有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交织,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金融风险政策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有的违规套取费用购买烟酒礼品、违规使用公款公车、违规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有的漠视侵害基层和群众利益。这些案例的查处和通报,给在场的参会人员重重敲响了警钟。
“往事龌龊不堪提,恶梦醒来泪打蓆。痛心疾首悔已晚,铁镣加身入牢篱。警劝子孙引为戒,慎欲修德莫迟疑。任事勿存侥幸心,头顶神明眼如炬!”这是工商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有赋在留置期间写的一首忏悔诗。会场播放的《“有”风及腐,“赋”水难收——张有赋案警示录》,详细剖析了张有赋风腐一体、蜕化变质的堕落轨迹。有参会同志说到:“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反面教材,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教训,全面检视自省,切实引以为戒。”
针对通报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指出,全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教训,守住政治关;深刻汲取权力观扭曲的教训,守住权力关;深刻汲取“亲”“清”不分的教训,守住交往关;深刻汲取经营发展理念不端正的教训,守住业绩关;深刻汲取修身律己不严的教训,守住生活关;深刻汲取家风不正的教训,守住亲情关。
会议指出,全行各级党组织要做到节后严查快处,坚持风腐同查、风腐同守、风腐同改,确保干部员工守好“廉关”,以坚守节点的有力举措推动全行风气持续向好。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笪曦 摄影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工行员工违规心得体会3
鲁网12月16日讯(记者杨永明)鲁网12月9日刊发《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所属机构频频遭罚:违规违法乱象丛生》一文引发业界广泛关注。那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下称工行山东省分行)频频违规违法遭罚的原因是什么呢?
鲁网记者通过梳理近期监管部门对于工商银行的处罚内容发现,不少处罚均指向了员工违规违法上,除了“零售业务中将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混淆”,以及“对公业务中违规出具承诺函”等违规违法行为,工行山东省分行员工竟然出现了侵占客户资金等恶劣违法现象。这五花八门的处罚原因背后,或暴露出工行山东省分行内控管理制度的漏洞。
记者在鲁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销售人员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代客操作;误导或错误销售。”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罚款90万元。
更有甚者,工行德州分行营销人员竟然猖狂到了侵占客户资金的地步,并由此遭到“禁止终身从事银行工作”的严厉处罚。
德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德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违规办理业务,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柜面业务复核、授权流于形式;未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于如此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德州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工行德州分行处以罚款45万元,对该行相关责任人邵某某因“挪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与侵占对公客户账户资金”作出“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不仅如此,工行山东省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员工在对公业务、零售业务等领域频频突破法律法规的藩篱。
工行菏泽分行因“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遭罚,工行淄博分行因“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办理相关授信业务未对交易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等违规遭罚,工行冠县支行和工行莘县支行分别因“违规收取承诺费”和“贷后管理未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遭罚,工行日照分行则因“将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混淆宣传,将保险产品与存款产品混淆宣传”等遭到处罚。
所属分支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不断,作为上级管理行的工行山东省分行也因没有尽到管理责任,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鲁银监罚字〔2019〕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行山东省分行因“对下属分行未能排查发现支行对公客户营销人员违规担保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在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内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山东银保监局处以罚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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