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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通用3篇

【灵法文苑】感悟“法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灵宝市人民法院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1

编者按



文化铸魂,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全市法院第三届“天平杯”征文活动开展以来,灵宝法院全体干警积极撰稿,从司法实践中挖掘素材、激发灵感,讲述自己与法院的那些故事,回顾成长的苦涩和甜蜜......全方位展现法院干警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中成长、奉献的岁月年华和火热情怀。灵宝法院从最初收录的191篇征文中评选出35篇报送上级法院。

经三门峡市中院征文评委会评审,评选出117篇获奖作品,灵宝法院入选18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5篇。即日起,灵宝法院微信平台推出获奖征文专栏【灵法文苑】,让我们一起品读法院干警的心路历程,聆听他们的故事。


感悟“法官”


冯欢欢




十年前,二十出头的我带着对“法官”的朦胧认识,走进了法院,成为了法官队伍的一员。那时,满身书卷气的我期待自己能身穿庄严的法袍、坐在神圣的法庭上,用自己的所学作出公平正义的裁判。然而,当我满怀激情开始工作时,却看到了聚集在法院门口打着各种要求的横幅;看到了因没能支持诉求,便一口咬定法官枉法裁判的当事人;看到了因判赔金额达不到自己的期望,而打砸办公设备,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受害人。一天工作下来,面对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的当事人,满身疲惫,甚至委屈痛苦,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那么执着的选择当法官是否错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对法官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2015年4月份,70岁高龄的老人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至我院,在查阅卷宗材料后,我发现师某起诉的一名被告田某,系单位聘用司机,其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师某并未起诉单位,在将这一情况向老人讲后,老人并不相信,还认为我是在为被告田某逃脱责任,后我将涉及该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老人一一讲解,对老人的疑惑进行仔细解答,最终老人将用人单位追加为被告,避免了老人的诉累。


案件生效老人前来申请执行,在给老人办理完执行手续后,他颤巍巍的从身后的布袋里拿出一袋苹果,急忙塞给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我下意识的推脱说不用了,老人一下子急了,说当初开庭,见台上坐的是这么年轻的姑娘,心都凉半截,可是开完庭,见你一直给我们调解,我就知道我想错了,我这次遇到好人了,这是咱自家种的苹果,你就尝尝吧。回到办公室,看着这些苹果,心里酸酸的,一个孤立无助的老人因为我的工作而获得应有的赔偿,我本来只是在尽心地做着自己该做的工作,没想到自己的平常之举却为老人化解了心结,那一天我感受到了作为法官的快乐与喜悦。我开始慢慢体会和理解法官的真实含义,开始理解身边那些老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听当事人诉说,有情有理的向当事人释法答疑。



在一次次的感动中,我明白了“吵”,正是他们到法院的真正的原因,一个好的法官,就是要能让当事人从“吵”着进来到“笑”着出去。在一次次的宣判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法槌落下,婚姻被解体、财产被分离、自由被限制的感觉,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法官所肩负的使命。为这使命,不得不在一个个深夜拉灯夜战,翻阅那永远也翻不完的法条。“白加黑”、“五加二”、“超负荷”的工作,平均每人每月结案25件以上,除去8天的双休日,平均每天结案1.5件,除了阅卷、开庭、合议、调查、调解、写判决书、宣判、送达、卷宗整理等等一系列办案的环节,还少不了开会、政治学习、写心得体会等诸如此类的活动。每天忙得晕头转向,身心疲惫,可案件数还在那里,不管你想或不想,它们都只增不减。很多时候我也会厌倦,好想卸下这份沉重,心想,算了吧,这不外是一份工作,不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神圣。但是每看到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大打出手的乡邻握手言欢,闹离婚的小夫妻破镜重圆,辛苦一年的农民工终于从老板那里拿到血汗钱……作为法官,那种自豪感、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那一刻再多的付出、再多的努力也值。



身为法官,每天面对浩繁的案情和办不完的案件,在办案中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每个案件发生的不同故事,办案的每段经历,就会像参天大树的年轮一样,刻划出我们法官人生的核心部分。记得在审理张某盗窃案件时,一天张某的父亲小心翼翼的来到我的办公室,穿着过时的旧衣裳,树根般粗壮斑驳的双手记录了他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当他试图将一个装着钱的旧信封塞进我的口袋时,我的心被刺痛了。我一直以为,行贿者是可恶的,因为他用权钱交易这种方式篾视了法律尊严,亵渎了法官的公正。但是,当贿赂来自于这样一个贫穷的父亲时,我茫然了:难道他也是在篾视法律、亵渎法官吗?难道在人民群众心中,法官就等同于雁过拔毛的贪官吗?看着他那无助的目光,我耐心地告诉他,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请你相信我,相信法律,这笔钱我将作为您为孩子预交的罚金,在量刑时会充分予以考虑的,您就放心吧。看着他高兴地离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其实,法官职业只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只有媚势者才称他为”权力的象征”,只有贪婪者才把他当成实现黄粱美梦的捷径。我说,法官职业是憧憬法制社会者的“炼炉”,是信仰法律的人对祖国的责任。如不,就不应选择法官作为职业,即使当了,也是浪得虚名。



法官的生涯,可以追忆,可以反思,可以赞美,可以批评;唯独不可以亵渎,不可以怠慢,不可以否定,不可以后悔。我们这一代在法制社会建设起跑线上行进的法官们,注定了要更多的经历摸爬滚打的磨练,要经历比后人更多的世态炎凉,要经受权力的压制干扰和舆情的非议,我们的经历正是为了让后人不再经历。作为一名法官,我接触的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的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我的确没有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我一定要用公正廉洁的司法信念温暖他们,坚守法律底线,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一名法官的信仰。


作者简介:

冯欢欢,女,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兼任速裁三组团队长。荣获市级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模范”“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法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2


一纸任命,初任员额法官,再回首,已过七月有余。三十多岁的年龄,稍显稚嫩的脸庞、并不厚实的双肩,却扛起了公平正义的天平,撑起了国家审判的重任。不曾忘记,任命审判员时,领导们那期望的眼神,鼓励的话语,更加坚定了自己对法律的敬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没有犹豫,也没有犹豫的时间,手持卷宗、身着法袍、心怀正义,走上了神圣的审判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开始了自己的审判生涯。各式各样的案件接踵而来,一个接一个的当事人不约而至,法院门前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法官面前各抒己见、面红耳赤,不曾谋面的当事人询名而来,查明释法的判决书载名而去。晨曦晚霞、周而复始。伏案疾书,庆自己没有蹉跎岁月;如履薄冰,恐他人不能服判息诉。忙碌之余,沉思过往,虑想未来,自认为做好审判工作,应做到:身正、气足、敢担当。

“身正”,就是要做到公平正义、清正廉洁。作为手中握有审判权力的法官,难免会身处各种各样的诱惑之中,君不见咸阳中院一法官面对美色,没有做到洁身自好,结果东窗事发、身败名裂;君不见上海高院法官面对诱惑,没有做到独善其身,结果锒铛入狱、各担其罪。前车之鉴,发人深省,面对诱惑,我们必须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审判的海洋中,时时隐藏着礁石和暗流,我们犹如一叶孤舟,只有端正身子、把好方向,才能安全抵达终点。

“气足”,就是要做到熟知法律、释法解疑。底气十足之意,毋须多言,众人皆知。然而审判工作,要想做到底气十足,却不得不下一番功夫。在审判实践活动中,难免会遇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询问、质疑甚至是刁难,作为主审法官,对于这些不能逃避、不能推辞,只有底气十足、义正言辞的予以答复,才能给当事人一个交代、给案件一个结果。试想,一名法官铿锵有力的声音、侃侃而谈的法理、熟记于心的法条、鞭辟入里的分析,又怎能不让当事人信服?

“敢担当”,就是要做到敢于承担,自负责任。我是审判长,我为自己审理的案件负责。案件在自己手中,从审理到判决,做到不徇私情、公正裁判,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事实、依法判决,即使案件存在上诉、再审等情况,我们扪心自问没有过错,也敢于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司法体制改革的熏陶下,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终身制。各项措施也更加明确法官必须去承担自己的责任。

“铃、铃、铃”电话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我的思路,也暂停了难得的宁静。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说到:“王法官,我是某某案件的原告,我想申请财产损失司法鉴定,该怎么办?”

好吧,扬帆起航,接着工作!


编辑:晨晖

责编:李鹏

法官廉洁自律心得体会3

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她二十余年如一日地默默坚守,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用自己的真心和耐心处理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将自己最美好、最宝贵的青春奉献给审判事业,为百姓解决一个个矛盾和纠纷;她用扎根审判一线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践行了新时代法官的职责与使命。2021年她荣获“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她就是烟台蓬莱法院法官白丽红

下面跟随小编

一起来了解一下她吧~

主动作为 心系群众解民忧

一头干练的短发,说起话来条理清晰、目光坚定……初见白丽红时,她身上仿佛有种“魔力”,让人愿意听她说话,对她充满了信任。二十多年来,白丽红办理过众多案件,为办好这些案件,白丽红和她的团队每次都认真梳理案情,严把每个案件的事实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从事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018年,白丽红曾审理过一起案件,原告付某某在帮被告浦某某拆卸彩钢瓦时摔伤,先后在医院进行三次治疗,自行支付医疗费25000余元。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发生争执,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

本案审理过程中,浦某某不认可原告为其提供帮工,也不认可原告受伤一事,拒不同意赔偿原告损失。在两次开庭后,最终查清原告付某某确实为被告浦某某提供义务帮工时受伤,原告由此产生的损失,被告负有赔偿义务。

白丽红想组织双方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案件一度毫无进展。“在法庭上,双方不一定非要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也可以是互相体谅、释放善意。”白丽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事实基础上,白丽红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当面交流等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断努力,被告浦某某同意赔偿原告付某某损失11万元,并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

此案当庭调解并执结,不仅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更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白丽红始终认为,法官办案不仅是一项工作,也是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场危机,更是维护法治尊严,让良法推动善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是有了这种责任,白丽红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努力探寻法与情、法与理的最佳结合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实干奉献 诠释责任与担当

多年来,白丽红一直把法律权威、人民利益、社会稳定铭记于心,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真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她在基层法庭工作时,面对的大多是勤劳朴素的农民,白丽红总是耐心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法理,细心梳理和解释案件的理由与依据,用满腔热情和法治思想融化当事人内心的“坚冰”。

但工作再忙,白丽红也会每天抽出时间学习,她在全庭建立了党建微信群,经常推荐优秀党建公众号,有效整合干警“碎片化”学习时间,同时,组织开展互动交流,分享心得体会等活动,使干警及时掌握上级最新指示精神,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

2010年10月,白丽红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大辛店法庭庭长岗位,她深知人民法庭工作的艰巨性和责任性,自担任庭长以来,白丽红身先士卒、勤政务实、实干在前,走遍了辖区内的每个村落。

工作中,白丽红勇挑重担,主动承担起审理大辛店冷风库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系列案件、迟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齐某某排除妨害案件、杨某生命权案件等大量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并用自己扎实的业务能力圆满化解了每个纠纷,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信赖。

为多办案、办好案,白丽红白天忙于接待当事人和开庭,晚上查阅案卷、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每一起案件,她都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保证了司法公正。每一起案件、每一份裁判文书都凝结着白丽红的激情和汗水,充分表现了一名基层女法官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廉洁自律 不忘初心和使命

“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斓的霓虹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法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这是白丽红常说的一句话。

身为一名党员法官,白丽红时刻将党的宗旨和党纪党规牢记心中,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一个个成绩的同时,亦能守住初心、耐住寂寞、经住考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

白丽红在处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时,当事人杨某将1000元现金夹在证据材料中交给她,白丽红发现后立即退还给杨某,告诫其不能通过送礼等方式干扰法官办案、影响司法公正。同时,白丽红表示一定会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让当事人放心。

在杨某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后,杨某再次找到白丽红,专程送来了10斤花生油表示感谢:“白法官,这花生油是俺自家出的,你一定要收下,要不俺过意不去啊!”经过再三劝阻,白丽红还是让杨某把花生油带了回去。

多年来,白丽红始终以实际行动展现出一名法官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用自己平凡的事迹谱写了一曲壮丽诗篇。

白丽红始终认为从事审判工作,需要把廉洁融入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让它成为一种信仰,一种追求。白丽红说,她将时刻自勉、时刻警醒,心存廉洁、公正执法,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利益,情牵百姓安危,做新时代的优秀人民法官。

法官简介

白丽红,1974年6月出生,毕业于烟台大学,1995年入职蓬莱法院,先后任蓬莱法院登州法庭助理审判员、北沟法庭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大辛店中心法庭庭长、登州法庭庭室负责人,2022年8月至今任蓬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