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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高畅)如何更高效地花好财政的钱,一直是一个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备受各界关注。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重点,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部署。总体思路是:创新预算管理模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个维度推动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

如何体现全面执行?《意见》提出,将从预算绩效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链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个维度推进全面实施。

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要对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实施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纳入绩效管理,促进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纳入绩效管理,增强其预算统筹能力,促进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全周期跟踪和效果评估,建立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促进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的提升。

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闭环体系,包括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等。

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债务项目的绩效管理。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研究员王表示,意见构成了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既注重财政支出的绩效,也注重财政收入和财政政策的绩效。《意见》首次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覆盖“四个预算”,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较以往有重大突破。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的明确措施

为了使绩效真正具有约束力,《意见》明确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约束,让项目业主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实行重大项目负责人终身问责制,确保花钱必有效果,花钱必无效果。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的同时,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人更多的管理自主权,调动其履职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的机制。原则上优先安排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督促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改进,调整重叠和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收回长期沉淀资金,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要充分激发预算主体的内生动力,推动预算部门从“我要绩效”向“我要绩效”转变。

他认为,要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框架建设入手,构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和机制,避免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两张皮,防止“钱”和“物”的现象,作为下一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

加强人大的审查和审计监督。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全面顺利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强化绩效管理的监督和问责。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审计监督,财政、审计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与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预算绩效管理为政府和部门提供了现代预算管理的理念、方法、机制和手段,更侧重于内部管理,而NPC和审计侧重于外部监督。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特别强调事前绩效管理,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审计监督重在事后检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充分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扩大到支出预算和政策执行的效果。

反过来,加强NPC监督和审计监督,可以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力,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

刘尚希表示,《意见》的出台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在组织协调、制度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