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 |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以“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实际行动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广东律师之家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制报告心得体会3001以“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实际行动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郑宇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为一名党员,同时也是一名律师,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鼓舞下,我将更加努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工作,心怀“国之大者”,全面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全身心以实际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个人价值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 我将更认真对照“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标准要求,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在为群众办实事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全面强化为民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以“一切为了人民”为宗旨,我将不断强化为民意识,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专业本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认认真真地以法律技能服务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合法权益。 除了满足做好本职工作这一要求,我还会谨记作为党员肩负的政治使命,督促自己要在工作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贴心体恤群众特别是面对法律问题感到无助的来自社会弱势阶层的群众,更多关注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等群众最切身的法律问题,更多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维护问题。 二、充分尊重事实与法律,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 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基础上,我将以更扎实的工作建基于事实与证据之上,以自己的言行来做尊重事实与法律的表率。 我将在工作中更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尊重事实与法律,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当遇到群众提出的诉求是违背事实的,就积极教育其认识违背事实的风险、引导其按事实处理,甚至在必要时拒绝提供法律服务。当遇到群众提出的诉求是充分建基于事实之上的,就应勤恳刻苦,据理力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坚决杜绝违背事实的情形发生,防止引导出违背事实的裁决,避免群众合法利益受损。 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在社会上出现因农村城镇化、医患关系、干群关系等因素造成的极个别矛盾纠纷时,我将以更强的大局意识,更高政治站位,分析、认清矛盾,更积极服务大局,认真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协助党和政府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做好和谐社会的捍卫者,积极做好让群众依法办事的引导人,始终做忠于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律师。 四、用心用情开展法律援助,积极参与普法工作 我将以百倍的使命感、百倍的专注度,以“为人民服务”的政治高度,来对待法律援助工作,做到“主动承办、乐于承办、认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用受援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惠从党来”。 我还要以更热情、更热心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普法工作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居”等的公益活动,积极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举办法治讲座,积极引导大家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供稿 | 郑宇佳 编辑、排版 | 晶晶 校对 | 宣传部 往期 · 推荐 【收藏】律师答疑解惑•后疫情时代劳动用工58问 杨择郡副会长受邀参加全省首例企业合规启动程序检察听证会 全省7位律师被认定为“2021年广东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广东律师之家”期待您的投稿 投稿邮箱:xuanchuanbu@gdla.org.cn 广东律师之家 律师精神的栖息家园
来源:人民公安报
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衡晓帆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专门阐释,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天津公安机关将立足天津之“特”、勇担“卫城”之责,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忠诚卫士,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诠释绝对忠诚。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公安机关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
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是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始终的一条主线,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时刻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我们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健全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工作体系、涉稳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突出犯罪打击治理体系、区域联防联动体系,着力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格局,切实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必然要求公安工作现代化,必须通过深化公安改革,破解一切影响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主动顺应改革大势和时代要求,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深入推进警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警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动公安大数据应用新生态建设,全面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的现代警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
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公安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锚定“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标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毫不动摇地坚持“严”的基调,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正风肃纪不松劲、爱警暖警不放松,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公安铁军。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董晓宇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的重要要求。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公安部党委和省委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河北公安机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订细化具体措施,谋划实施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公安实践场景,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筑牢拱卫首都安全的“护城河”。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熔铸忠诚警魂。河北公安机关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广泛开辟“理论讲堂”“知识学堂”“专题课堂”,把绝对忠诚熔铸于警魂,把创新理论根植于血脉,把党的领导落实于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不移加强平安河北建设,坚决筑牢拱卫首都安全的钢铁防线。河北地处京畿要地,公安机关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警惕性,全力筑牢拱卫首都安全的钢铁防线。紧紧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健全“高效协同的指挥体系、灵敏精准的预警体系、层圈过滤的查控体系、整体联动的防控体系”,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落实“省厅主责”,发挥统筹作用,强化信息化精准滴灌、实验室创新引领、模型战法赋能基层,打造权威指挥、纵向贯通、区域协同、集群作战格局。落实“市县主战”,新的执法环境下,从提高专业打击能力、规范执法水平、提升舆情应对素养等方面入手,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勤务流程,实现警务模式再造。落实“派出所主防”,深化“六查六看”,对基层所队制订改造提升规范,举办月度“所长论坛”,深化派出所所长交流和提拔重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固本强基水平。
坚定不移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坚决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燕赵铁军。我们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管厚爱并举、激励约束并重,努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强化素质能力,让干部到一线干事,解决问题、增长才干;推进辅警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出台辅警表彰激励办法。强化爱警暖警,开辟绿色就医通道,落实伤残保障等协调机制,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民警第一选择,激励广大民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孙洪山
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山西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及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坚持学深悟透,用心用力抓好学习宣传工作。我们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我们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纳入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公安教育宣传培训整体计划,分层级分警种有序推进,切实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做到学习培训覆盖到位、宣传发动鼓劲到位、全警上下领会到位。
坚持知行合一,忠诚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山西公安机关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梳理当前维护安全稳定面临的突出风险和薄弱点,加紧谋划制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坚定履行维安保稳责任,主动担当服务发展使命,全面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
坚持改革驱动,全面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深入阐述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山西公安机关要知重担当、抓住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与警务体制改革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套的机制制度改革,着力在构建扁平化、实战化、合成化、结构化的组织职能体系上取得更大突破,在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推进科技赋能、打造数字公安上实现更大提升,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自我革命,持续锻造堪当重任的公安铁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坚持不懈以理想信念育警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练就为党和人民担当尽责的“铁肩膀”“硬本领”。要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压实落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抓好队伍日常管理和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体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打好正风肃纪、铁腕治警攻坚战、持久战。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郑光照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击鼓催征、团结奋进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报告,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尽职守、勇毅前行,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守卫祖国北疆安宁,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聚焦公安机关政治属性,持续强化政治建警。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聚焦忠实履行使命任务,坚决扛稳主责主业。牢记“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的重要嘱托,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锚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持续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聚焦现代化建设目标,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系统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交办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力推动平安内蒙古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坚持科技兴警,加快建设公安重点项目,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24小时警局”迭代升级,全力塑造内蒙古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改革强警,加快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现代警务运行体系,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扎实开展“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立形象”专项活动,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全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内蒙古公安铁军。
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内蒙古公安民警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和历史主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全力守卫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奋力书写新时代内蒙古公安新答卷。
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郑艺
辽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护航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始终以筑牢忠诚警魂为第一要求,坚决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公安姓党”是公安机关的根本政治属性,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政治建警、忠诚建警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组织开展全警政治轮训、谈心谈话、“为何从警、如何为警”大讨论,先后举办了青年民警讲坛、先进典型报告会,教育引导全警擦亮忠诚底色、夯实忠诚根基、筑牢忠诚警魂。
始终以维护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坚决扛起保稳护安的守护之责、捍卫之责。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今年以来,辽宁公安机关以党的二十大安保为主题,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开展十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省接处有效警情、违法犯罪总量、刑事案件立案同比分别下降7.2%、11.1%和18.1%。辽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探索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始终以人民公安为人民为初心使命,忠实践行人民至上、服务人民理念。今年以来,辽宁公安机关紧盯群众愁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网上网下便民措施全面提档升级,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主动扛起“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多轮次集中开展隐患“大清理、大清查、大清剿”,督促整改隐患14.7万处,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始终以追求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用法治思维依法履职、依法治理。今年下半年,辽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三查五治”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整改工作,累计评查案件45.6万件,整改执法问题1.8万件,在深挖严查中整饬顽疾、净化肌体。辽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依法落实宽严相济政策,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始终以全面从严管党为根本要求,坚决以自我革命勇气从严治警、锻造铁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警也永远在路上。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制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若干措施和“1+X”系列文件,大力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全警组训全员轮训,推动全警履职能力、纪律作风、队伍形象不断提升。辽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监督”,努力在常治长效、从严从实、抓深抓细上狠下功夫,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持久战,为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刘金波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吉林省公安厅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公安力量。
在见证伟大变革中坚定历史自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体现到打击治理、执法服务、管党治警各领域,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在服务伟大战略中把准工作方向,忠实履行使命任务,全力护航振兴发展。我们要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战略指引,创新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机制措施,着力筑牢拱卫国家安全的吉林屏障。要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取向,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全省7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用,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把握共建共治共享这一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一村(格)一警”、“两队一室”改革等治理模式,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在直面伟大斗争中激发志气胆气,锤炼逢敌亮剑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我们要立足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强化安全风险的梳理排查;以过硬斗争本领处置风险,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以高超斗争策略化解风险,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在推进伟大工程中深化自我革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公安队伍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更大力度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公安铁军。要突出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标准,坚持党建引领、典型引导、实践养成相统一,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公安工作全过程、渗透到民警工作生活各方面,始终做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要突出提升“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制胜能力,探索推行常态化全警实战大练兵模式,始终做到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突出“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纪律要求,坚持“零违纪”队伍目标不动摇,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始终做到“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法制报告心得体会30034月29日,由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正式在全国出版发行。该书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宏阔背景,以简明编年史的方式生动记录了党领导人民探索法治、追求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壮丽史诗,是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我们党的百年法治大事进行梳理,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理解我们党百年法治奋斗史提供了宝贵资料、生动教材。本报今天推出专版刊发三篇专家文章,对该书的重要意义和影响进行探讨。
伟大政党创造法治伟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黄文艺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行治有效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建党时起就坚持不懈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谱写了波澜壮阔、气象万千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壮丽史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以下简称《大事记》),以简明编年史的方式生动记录了这部百年壮丽史诗的全过程,是系统反映党领导人民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的权威文献,是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理解党百年法治史的生动教材,是法学法律界研究阐释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史的重要工具书。
一是坚持立体化、全景化视角,系统展现了百年法治辉煌成就。百年法治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矢志不渝探索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法治文明形态,开辟伟大道路、建立伟大功业、铸就伟大精神的奋斗史。《大事记》从法治大视野大格局出发全方位地展现百年法治的历史性变革、历史性成就,覆盖了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到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到依法治国,从法治顶层设计到法治基层探索,从法治思想理论、法治方针政策到法治运行操作,从国内法治、涉外法治到国际法治,从立法、执法、司法到普法守法,从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队伍到法治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辉煌成就。这些在中华法律文明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史上具有彪炳史册意义的伟大成就,有力增强了全体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志气、豪气、骨气、底气。
二是坚持典型化、标识化标准,精心绘制了百年法治大事图谱。百年法治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战胜法治发展中的重重艰难险阻,在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持续取得历史性突破的奋斗史。《大事记》立足于法治建设大政、大法、大案,从百年法治史纷繁复杂的史实中精挑细选出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以点带面、抓纲带目的方式反映百年法治不同寻常的发展历程。在大法方面,以宪法为例,《大事记》记载了中国共产党从1925年提出召集国民会议制定宪法,1931年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7年提出制定真正民主的宪法,1941年制定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6年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9年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1978年修改宪法,1982年公布施行现行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宪法修正,全面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宪法、制定宪法、完善宪法、实施宪法的百年伟业。在大案方面,以反腐败为例,《大事记》记载了1932年谢步升案、1937年黄克功案、1951年刘青山张子善案、1987年倪献策案、1997年陈希同案、2007年陈良宇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孙政才、令计划等案件,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厚传统和坚定决心。虽然《大事记》的文字篇幅很有限,但法治建设各领域各方面,都能从中找到清晰的发展脉络和进步印迹。
三是坚持结构化、谱系化陈述,清晰呈现了百年法治主题主线。百年法治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奋斗史。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大事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同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创立毛泽东民主法制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百年进程,有力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指导中国法治建设的科学理论,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事记》记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探索这条道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开启这条道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创这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拓展这条道路的百年进程,有力证明了这条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唯一正确的道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事记》记录了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面到体的百年建设过程,有力证明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科学性原创性命题。《大事记》所记录的百年法治实践表明,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只有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四是坚持历史化、理性化淬炼,充分彰显了百年法治基本经验。百年法治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走过很不平凡的历程、取得来之不易的成就、积累弥足珍贵经验的奋斗史。《大事记》按照历史线索分四大历史阶段,以大量生动而鲜活的史实,清晰揭示了百年法治的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充分彰显了百年法治建设宝贵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继承本来和吸收外来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与抓绝大多数相统一等。这些宝贵经验饱含着成败和得失、凝结着鲜血和汗水、充满着智慧和勇毅,是引领我们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磅礴力量。
五是坚持定性化、定量化表达,有力增强了百年法治厚度深度。百年法治史是一部党领导人民在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开创前无古人的伟大法治事业的奋斗史。《大事记》注意综合运用定性、定量、金句等多种叙述手法,展现出百年法治史的政治高度、思想厚度、制度新度、实践深度。在定性分析上,《大事记》描述出了百年法治进程中一系列在党的历史上、国家历史上和世界历史上具有第一意义的大事。例如,《大事记》列出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法院在专业审判庭上设置的“第一”记录,包括1979年第一个经济审判庭、1984年第一个少年法庭、1986年第一个行政审判庭、1993年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等。在金句使用上,《大事记》引证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同志所讲的法治格言金句。例如,毛泽东同志所讲的,“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邓小平同志所讲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江泽民同志所讲的,“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胡锦涛同志所讲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史,看清走过的路、辨识脚下的路、远眺前行的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书写新传奇、创造新伟业。
深入学习把握党的百年法治探索奋斗史的权威读物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 周佑勇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以下简称《大事记》)是一部总结全面、评述客观、内容丰富、形式合理的精选之作,是第一次对我们党百年来的法治大事进行系统梳理,值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法学院校师生认真学习参考。
系统梳理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大事记》按照历史线索分四个时期,系统梳理了百年来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发挥重大作用、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工作。党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婚姻法、“马锡五审判方式”、“五四宪法”、现行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一系列重要关键词,连贯而成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历史轨迹,完整记录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百年奋斗史与法律制度的百年变迁史,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演变历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逻辑。透过《大事记》,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发展历程中,党领导人民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发生一次又一次历史性变革,取得一个又一个历史性成就,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转变,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法治国家向建设法治中国的转变,实现了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变。我们从中深切体会到,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虽历经坎坷但对法治矢志不渝,始终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建党,一以贯之加强法治建设,在不同时期反映着不同的历史特征,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特别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创造了世界瞩目的辉煌法治成就,有力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客观反映党的百年法治历史事实。本书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成果。编写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是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从宏观层面看,编者正确把握实践规律、理论问题和科学方法,对每个时期的重大法治成就作了总结概括,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法治意义,作出了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体现党性原则和科学精神的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治探索主要是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主要是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巩固社会主义政权、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要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发展到新高度。从微观层面看,编者对不同历史时期的法治事件进行了详略得当的记叙,而不刻意寻求篇幅上的形式一致性。
突出体现不同时期法治大事。本书在选材上注重兼顾法治建设各主要方面,既有战略布局层面的法治体系构建与法治关系协调,又包含很多具有鲜活实践经验的事件、富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具体案例,完全不同于已有的专项文献汇编。在战略布局上,本书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中,党如何妥善处理党和法、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之间的重大关系。在具体案例上,本书精选的法治事件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讲好中国故事。比如,1936年6月条下收有“投豆子选举法”。这是谢觉哉在参与领导陕西保安县的县、乡两级政府民主选举工作时创造的办法,使不识字的农民也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1944年1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出“提倡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以便教育群众的口号”的号召。“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实践的典范,也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正义价值得到弘扬。1987年3月21日条下收入“倪献策徇私舞弊案”。倪献策是新中国第一个被判刑的省长,也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判刑的省部级干部。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杭州正式建成开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该事件有助于加强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采用科学严谨的编写体例。编年体的形式能够很好地展现一个时期内,在党的领导下不同机关是如何分工负责、齐头并进的,为读者理解具体问题提供了宽阔的时空视野。从篇章结构上,该书全面归纳了中国探索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的百年历程,描述了从1921年到2021年之间100年的法治大事件,蕴含着“中国之治”的法治经验,充分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从编撰技术上,编者颇具巧思,在编年体的框架下还适当补充了“纪事本末”的段落。比如,2015年1月28日条下首先记录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而后接着介绍了当月31日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挂牌成立,并将内容延展至2016年11月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最后还将第三至六巡回法庭的挂牌、布局、功能也作了概括。通过这种体系化的历史叙事方式,读者可以详细了解某一法治事件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也体现了国家进行法治建设的连贯性和统一性。对于制定法,该书则记录了每一部法律历次修改完善情况,深刻地反映了党和国家探索适合中国法治道路的艰辛历程与重大成果。以宪法为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宪法性文件;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9月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八二宪法”的基础上,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等五个宪法修正案的发展,形成了符合中国特色的宪法文本体系。从记事细节上,该书详细记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每一年每个月发生的法治大事件,特别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力度和强度,这种“法治日程表”揭示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之“全面”的内在发展轨迹。
凭借以上这些鲜明特点、优点,相信《大事记》会成为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读物。“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起着关键推动作用,党中央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通过学习和运用本书,有助于筑牢“关键少数”的法治信仰之基。党员干部可以依托一段段论述、一部部法律、一个个事例,真切了解党百年来是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并在此过程中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
对于广大法学院校师生来说,《大事记》也是原典原著和教材之外最适宜的参考资料之一,可以成为案头必备学习资料。“欲知大道,必先读史。”通过生动详实的历史素材,可以指引师生清醒地认识党领导人民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凝聚思想共识,自觉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总结过去法治建设经验,展望未来法治建设方向,我们必将更加从容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坚定地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百年法治进程
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张生
为了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百年历程和伟大成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写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以下简称《大事记》)。为编写《大事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精心梳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不同时期的大量文献史料,精心撰写完成了《大事记》初稿,此后又广泛征求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依法治省办和部分党史专家、法学家的意见,详慎审定,最终使《大事记》得以定稿。
这部二十余万字的《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例,以百年时间为经,以法治史事为纬,忠实而客观地记录了波澜壮阔的百年法治进程,深刻地诠释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
党的百年法治史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奋斗史。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纲领和章程表明:“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通过武装斗争建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即开始通过宪法性文件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地位。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第2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1949年《共同纲领》的序言中也载明了“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这里所强调的人民“自己的政权”或者“自己的中央政府”,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次宪法也对“人民主权原则”进行宣示与确认,1954年宪法第2条第1款与1982年宪法第2条第1款,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仅如此,1982年宪法还在序言部分专门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每一部宪法性法律文件,都是劳动大众的权利宣言。无论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人民民主专政,都是为了实现最广泛的民主;无论是全国苏维埃大会,还是边区政府参议会,或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代表着最广泛的民意与民情,得到的是最广泛的人民授权与参与;政权归属于一切劳动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宪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是摆在宪法第一位的,对于人民权利保障是摆在宪法第一位的。
党的百年法治史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史。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到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三三制”的重大政权建设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探索出一套符合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法律制度保障人民参政议政。
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会上论述了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称作人民法院,军队称作人民解放军,以示和国民党蒋介石政权的本质区别。1948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规定在城市解放后应以各界代表会议为党和政权领导机关联系群众的最好组织形式。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由全国各界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选举产生,此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021年3月,施行三十多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出修改,将“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截止到2021年6月,共收录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82件,法律解释25件,行政法规610件,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12000余件。其中,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为了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到2021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
党的百年法治史是党领导人民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史。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检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实践标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不仅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令,还建立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司法组织系统,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等。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经历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体系的创建、发展、挫折和重建。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公平正义成为法治为民的时代主题,是衡量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尺度。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大事记》中客观记录了一些典型的司法案件。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案再审宣判,撤销2003年原一审二审判决,宣告原审案犯无罪。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案件作出再审判决,撤销1996年作出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1995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并与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涉及孙小果案19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说这些冤案曾经玷污了司法公正,那么这些案件的再审昭雪、案件责任人的被追责,则说明司法公正的信念已深入人心,在司法责任制、司法监督与法治保障完备的体系中,司法公正始终是高扬的旗帜。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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