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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巧记

18个核心医疗系统(一般20个)

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手术前应对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第三、第四类及特殊手术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手术除外),第一、第二类及其他手术由科主任根据病情决定。

1、术前应认真讨论和认真准备,原则上每次术前讨论,一般医师都要参加。比如新手术或大手术,需要麻醉医生和相关人员参与。讨论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主管医师要收集所有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必要时做书面总结,提前发给与会者,为发言做准备)。讨论时,由科主任或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讨论。主管医生报告病历(包括所有检查资料),提出诊断、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再由主治医师补充。

2、术前讨论重点是术前评估、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预测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并制定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护理要求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3.讨论中要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分析。任何观点都要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最后要尽量达成统一意见,明确结论。主持人总结了部门内的讨论意见。

4、术前讨论记录由主管医师书写。讨论情况应立即记录在科室相关记录本上,整理后的术前讨论意见和结论应在病程记录中另页记录,注明“术前讨论记录”,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主持人审核并由本人签字,以示同意主管医师记录。并和病历一起归档。

5.运行前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姓名、职务(职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计划手术时间、最终诊断。与会人员发言纪要,重点介绍手术可行性、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及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和意外、预防措施、术后观察项目、护理要求等。

术前总结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进行。

十八个医疗核心系统8 1。新技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并提供理论依据、实施细则、结果、风险预测及对策,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医务处。

3、医务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4、实施新业务、新技术必须与患者签订相应的协议,并应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

5、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重大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的控制医生和监控医生完成。

6、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数量的病例,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处提交总结报告,医务处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新业务、新技术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7、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发,并做好新业务、新技术在科室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八个医疗核心系统9 1。临床用血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倡导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和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

2.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的储存,检查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临床疾病的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

3.临床用血前,应向患者及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及经血液感染的可能性,并按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检测,由医患双方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保存在病历中。

4.家属签字无自觉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审批、备案、记录。

5.临床用血指征应当符合输血技术规范。临床用血适应症:HB

6、平诊临床一次输血用全血,当血液储备大于1600 ml时,要履行审批手续,由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处。

经主管医师同意,可随时申请急救、抢救用血,但事后应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

7、临床用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按照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

8、临床输血结束后,应在病历中张贴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9.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储存运输方便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10、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临床用血应报医务部审批。

十八项医学核心制度第十章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不良反应、当地经济条件、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无限制使用: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相对于抗菌药物的无限制使用,这类药物在某些方面存在局限性,如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药品价格等。,不应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用途:有明显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临床上不宜随意使用或需要额外防护,防止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导致严重后果;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的临床资料较少,或不优于现有药物;药物很贵。

(二)分级管理

1 .“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由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师开具(医嘱)。

2.抗菌药物“特殊使用”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抗感染或专家会诊批准,并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抗菌药物的临床选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综合分析和考虑感染部位、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细菌耐药性、患者病理生理特征、药品价格等因素。,并参考各种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局部感染的患者,应先进行无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合并感染或致病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可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应严格控制特殊抗菌药物的选择。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可以超权限使用抗生素,但仅限一天,并做好相关病历。

十八个医疗核心系统11一、临床科室

1、医嘱、处方或治疗时,应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实行“三查七对”:术前、术中、术后;核对床号、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时间、用法和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前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是否有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用药物时,应反复检查;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或裂纹;在给予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要严格三查八制,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人时,核对受检者、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型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和麻醉药物。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要清点手术前后所有的敷料和器械并缝合。

4、手术标本,应由巡回护士和操作者核对,然后填写病理检查单。

第三,药房

1、开处方时,检查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标签(药袋)是否与处方内容一致;检查药品是否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核对姓名和年龄,并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第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工作时两人应“双查双签”,工作时一人应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献血者核对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型和用量、血液质量。

五、临床实验室

1.取标本时,核对受试者、床号、姓名和检查目的。

2、采集标本时,核对受试者、姓名、性别、编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查、核对试剂、物品、检验单是否与标本相符。

4.检查后,检查目的和结果。

5、发送报告,检查受检者、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