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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伤事故心得体会,最新合集

喝酒死亡却成功认定工伤(亡),是怎么做到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国际律师刘文美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煤矿工伤事故心得体会1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三种除外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如果因为醉酒导致受伤或死亡,即便符合认定工伤的其他情节,比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等,只要有醉酒情节,均不认定为工伤(亡)。但凡事都有例外,且看看本律师办的一个例外。以下是案情及处理过程:

小张是某公司业务人员,随领导出差某地推广公司产品。拜访客户后请客户晚餐,席间喝酒,晚餐结束小张和领导都喝得七荤八素,由客户公司人员'架'着回酒店房间。半夜领导醒来,发现平常鼾声如雷的小张没有声响,试图叫醒未果,遂拨打120,120赶到确认已经断气一段时间。

随行领导向公司报告,公司指示公司人资部门和法律顾问介入处理。报警、通知家属、相关程序及后事协助办理、安抚家属、应对家属的各种诉求、协商谈判,一轮又一轮。因为未进医院,所以死亡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公安机关询问了相关人员、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后,出具了"猝死"的死亡证明。公司工作人员一面接待安抚家属、一面积极申请工伤认定,希望能给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三天后遗体火化。

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家属不懂流程,希望公司出面搞定一切,也希望尽快从公司拿到所有的补偿/赔偿,因为家属就笃定一条:小张是因为出差帮公司办事才没的,所以公司得负全责。好说歹说,工伤认定需要过程,公司会努力帮忙推进,预付了一定的丧葬费用之后回老家办后事去了。

不多久,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因醉酒死亡)不予认定工伤。家属得知消息后认为公司骗人试图逃脱责任,再次'杀'过来,还出动了老乡会、商会、相关政府维稳办等机构,那一次印象特别深刻,有一种要被'吃'了的感觉,什么难听的话都有,欺骗、不负责任、没有良心…… 他们也请了律师参与,也是不好好说话的主,总之太难了。能怎么滴,难也得迎难而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语重心长,掏心掏肺,'我们认可小张是在工作出差过程中死亡的,并没有不承认'、'公司按规定帮小张缴纳了工伤保险,我们认为他完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们也认为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合理,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终于,在政府的协助下达成了一份暂时性的和解协议,我们答应暂时按'非因工死亡'标准支付法律规定的待遇、另给予一定的慰问金,合计支付家属35万元,同时约定,家属积极寻求办理工伤认定程序,如果最终认定为工伤,家属要退还公司20万元。并跟家属及家属请的律师详细分享了我的观点: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推翻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的可能性很多大。暂时性解决。

不久,家属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公司是第三人,我作为第三人的代理律师出庭,积极协助配合家属律师论证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合理合法性,主要观点为:

1、 出差是因为工作,业务员的工作性质,应酬接待客户也是其工作内容;

2、 席间确有喝酒,但死亡发生在回酒店之后,有较长的时间差,死亡和喝酒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并未见充分证据;

3、 法律规定的不予认定工伤的除外情形是"醉酒",未见死者达到醉酒标准的证据,未作尸检酒精检测,而且事实上被发现死亡据死亡有一段时间,即便做尸检究竟检测,也无法得出准确检测结果;

4、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是'猝死',而非'醉酒'。


几个月后,行政诉讼判决做出,认为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证据不足,重新认定。

不久,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认定工伤。

随后,家属根据协议主动向公司返还20万元。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因为我的参与,帮助了一个家庭,感觉很欣慰。


具体的心得不多说,以上处理过程非常详细,无论是作为企业主、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还是律师、还是工作中经常要喝酒的人,应当都能从中获得一些提示。关注刘律师,让你每天涨知识、涨姿势。

煤矿工伤事故心得体会2

通过为期不长的培训,我深刻明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落实管理干部责任制。在煤矿行业,不抓安全的干部不能当干部,当了干部也不是好干部。做干部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

  二、生产组织要得力。由于人的文化基础和技术素质的差异,工作组织之中不能一刀切,要全力搭配,班组长要合理组合,职工也要合理组合。这样安全生产上能更好的实现互保联保。并且能各用其长,学中干,干中学,督促进取,扬长避短。

  三、制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管理,不能单一行事,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能信口雌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行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同时,制度需要有它的强制性,但更要具有它适宜的民主化和人性化。在强制的基础上掺合着亲和性是目前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为重要的是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一些违章行为不能一罚了之,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利害对比,要在违章人性化之中加大惩罚力度也是必要的,使其思路想通了,经济上痛了,触其灵魂。

  四、注重超前防范隐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采用“四定”,即定隐患名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班组,定整改责任人。加大隐患的督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各时限进行整改的班组,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或罚款,在生产中始终坚持“五不生产”,“四不放过”,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五、要重视安全设施上的投入。一切事故的原因归结起来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我们在千方百计教育好大家的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大设备的本质安全性能。

  六、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我们要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观看事故展览,以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让广大职工明白:假如企业和职工发生一起工伤或工亡事故,将会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多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特别是给职工和职工家属造成多大的精神创伤,以正反两方面引导教育职工以思想上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时时处处坚持安全生产,千方百计防止和杜绝种类违章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现场巡视。现场巡视是啊、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现场巡视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因素,如不安全状态、潜在危险等,能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可以保持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八、做好宣传,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安全宣传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重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宣传安全生产必须联系实际,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措施、新条例、新规定。宣传安全生产,要树立典型,先进的经验,积累先进的工作方法,要想使安全生产在宣传上取得更大更好的宣传效果,就要好把握内容的创新。

  九、培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职工是实现企业各项目标的力量源泉。因此,搞好全生产必须培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广泛发动和紧紧依靠职工,把管理的着重点放在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上来,通过抓好人的管理去搞好现场管理,把安全规程落实到搞好安全生产和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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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伤事故心得体会3

农民工朋友们千万要记住,家属千万不要去参与做护理,别去想那点护理费,留给公司单位自己去请人来。

公司虽然买工伤保险,但保险是不全赔的,有几项由公司赔,所以最终也是私了,私了就任由公司宰割了,随便给个数,管你同不同意,不同意生活费断!房租万费断!要不然就得请律师,时间久拖都拖死了,最后逼得同意。

还有大公司名堂多,过程久,帮就帮私人老板,私了快,没那么多程序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