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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走私涉黑专案人员事迹心得展播】何磊检察官:“4·29”专案办案心得

4.29该案是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跨地区、涉及人数多、罪名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同时也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一年来的办案经验,在何磊身上收获颇丰。

1。知识和处理能力都得到了提高。

平时,何雷老师总认为自己的法律和业务知识足以应付目前的工作,放松了对业务的学习。在参与办理该项目时,他发现自己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未触及的罪名还没有完全掌握。尤其是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如何用证据体现出来,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可喜的是,随着2018年2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指导意见、司法解释、法律政策等陆续出台。专案组成员认真学习研究相关规定,查阅相关案例,组织讨论,既提高了个人认识,又敏锐发现案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出补充证据意见,最终使案件顺利认定为组织、领导者。

办案队伍的建立一直是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的重点,4.29专案的办理很好地探索了办案队伍的模式。在州法院检察官的基础上,抽调各县公诉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小组。一方面有效解决了单一办案单位无法抽调多名检察官办案的弊端,另一方面也给了泉州市公诉部门检察官一个难得的学习提高机会。同时也探索出了一条有效的办案模式。先统一提取所有证据材料,然后分组审查罪名,再针对被告人涉及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召开庭前会议,最后统一制作出庭计划和公诉意见。整个办案过程井然有序,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4.29该案的办理,凸显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对审查起诉过程中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进行了追诉,案件起诉后对新增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追加起诉和变更起诉,使打击和指控犯罪更加有力;二是量刑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对所有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普通刑事案件中的适用。对29名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悔罪的驾驶人,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办案效果;三、检察建议,针对每一个犯罪都可能涉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漏洞和机制缺失的事实,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出庭计划PPT的制作是一大亮点。因为PPT还没有有效的用于多媒体演示,尤其是PPT制作,既没有经验,也没有技术。在昆明院金泰伦的指导和帮助下,PPT制作团伙利用其他地区成熟的模板,与专案组成员共同探讨,制作出了较为完善的庭审PPT,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PPT制作经验。

二、办案带来的困难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工作压力,司法体制改革后,只有3名检察官、2名助理检察官和2名书记员在岗。为了完成项目的处理,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参加了工作队。面对每年来自8个县市的近160起案件,何磊作为一个公诉部门的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不仅需要把大量的精力放在专项的审查处理上,还需要不遗余力地做好手头的案件,如审查证据、出差、开庭等。,并负责效益室的日常管理、对外协调和参加会议,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等支部党建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困难,何磊的父亲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重病在床,几乎每个月都要住院,女儿刚满2岁。为了不耽误何磊的工作,他的母亲和妻子都在照顾他。尤其是今年4月份,正是项目办理的关键时期,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文山,不仅放弃了节假日和周末,每天早出晚归,甚至凌晨,几乎没有时间照顾父女。每天早上,他只能看着爸爸说:“爸爸,我在上班,你多注意点。”父亲回答:“你去吧,工作重要。”直到4月25日,父亲去世,或许是何磊一生的遗憾。

4.29项目的处理已接近尾声。在领导和同事的关怀下,在办案组的团结协作下,在家人的支持下,支撑着何磊走过了既充实又遗憾的一年,也将在他的人生中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