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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心得体会 对民法的认识

作为受教育二十多年的青年人,很惭愧,对于民法的认识,我仅限于课本之上。

民法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法律之一,它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新中国建立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等民事法律。

一、关于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的内容,是适用于所有的民事关系乃至商事关系的最基本、最普遍、最一般的事项。

二、关于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财产的归属与利用关系的法律制度,是国家经济体制与财产权制度的基石。

三、关于人格权法

所谓人格权,指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权利。人格权因出生而取得,因死亡而消灭,不得让与或抛弃。

四、关于侵权责任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了各种危险和损害的社会。这些危险和损害多半是由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法(草案)为了充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合法权益,设立专编规定侵权责任法。

五、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所谓涉外民事关系,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诸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与外国有联系。

民法也坚持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时,即构成权利滥用。对于如何判断权利滥用,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民事活动首先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及习惯,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一、平等原则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自然人、法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

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实质,就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去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其内容应该包括自己行为和自己责任两个方面。自己行为,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参与的内容、行为方式等;自己责任,即民事主体要对自己参与民事活动所导致的结果负担责任。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原则是一条法律适用的原则,即当民法规范缺乏规定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变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又是一条司法原则,即法官的司法判决要做到公平合理,当法律缺乏规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

四、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诚实信用,其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如果说任何自由都是受制约的自由,那么诚实信用应是题中之义。然而,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昭示:无论法律多么严谨,也无法限制复杂多变的市场制度中暴露出的种种弊端,总会表现出某种局限性。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另一方面,法院可根据该原则作出司法解释,填补法律的漏洞旨由于该原则位阶高、不确定性强,用而不当也可能会成为司法专横的工具,对该原则的运用,必须与其他原则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民法典》新安法实施后,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参加新安法培训,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新安法内容,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有着很大的帮助和作用。

在新安法培训中,我深受启发,认识到法律对于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是多么重要。在新安法实施后,我们必须了解新安法的核心内容,包括民法总则、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法律支持。

此外,新安法培训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实践应用,包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进行权利保护等。在培训中,我们还深入研讨了新安法的实践应用案例,了解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理念、法律逻辑和实际操作方法。

总之,通过新安法的培训,我深刻认识了新法律对我们社会和个人的影响,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以更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方式处理交往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作为一个法科生,我想贡献一些自己学习法律的一些心得,以便给予初学法律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同仁一些参考!以下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本着共同进步的友好方式交流学习,请勿人身攻击!

对此表示感谢!

犹记得但是被法学专业录取时,那个压力,本就不喜欢政治,心想这四年该怎么过,但真正上第一节宪法课以后,就开始爱上法律了!

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宪法学老师是我整个法学学习中的精神向导!

你会觉得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个有气质的人一起,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其实每个法科生如果能找到自己在本学科的精神向导实乃一大幸事。

因为她就是一灯塔,指引你,给予你动力和希望!

而我最想说的是:对于法科学生,一定要坚持阅读!

大学四年,学习上,最值得骄傲的就是阅读了几十本法律书籍!

我把我们老师推荐的书一本本找来看。

第一本就是《西窗法雨》,刘星写的,这本书非常通俗易通,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一篇都透过一个小故事,引出相应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原则!特别有意思,后来又看了洛克《政府论》,原来一直认为国家才是最大的,知道第一节宪法课,我才知道,原来宪法就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第一次了解无罪推定的法理!法律开始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我不断的阅读,但有些法律书籍着实晦涩,尤其是法哲学,但我们老师说的一段话至今记忆尤深,她说:不要害怕读不懂,一开始可能会觉得不理解,但也要坚持阅读,读的越多,理解能力就越强,就越有读的兴趣,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不管能不能读懂,我都会坚持读下去,记得当时读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导论》,一个小时读10页,600多页的书,整用了我2个星期。

读完后,那种收获的幸福感也是溢于言表的,千帆老师的这本宪法学导论是我认为写的最棒的一本!

然后读《社会契约论》,读《论法的精神》,还有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的四部曲,《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我也有一个梦想》《如彗星划过夜空》特别通俗,了解美国的法律生活,当时看这几本书,我都会忍不住流泪,当你看到有些人为了追求正义,争取权利而不惜一切代价时,内心是没有办法不受鼓舞,不动容的,真正的体会法律的神圣与魅力!

还有陈瑞华的《看得见的正义》和那句有名的“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实现”,每一本法律书籍,每一次阅读,都勾起内心对法律最深沉的信仰与崇拜!

我会在最后按顺序附上大学期间看过的书,虽不算多,但确实是法律学中值得品味的书籍!可以供大家参考!霍姆斯大法官在律协讲话中说过一段,我认为最深同感受的一段话,他说:毫无疑问,如果探求并去发现事物内在联系,任何事物都是饶有趣味的,任何一种职业都是崇高的!但是没有哪一种职业能像法律那样,以参与者的身份去体会当事人的悲欢,去感受生命的激流!

我一直认为这一段是对法律最经典的诠释!

是的,法律是最神圣而美好的!

这是我眼中的法律!法律,不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也确是所有纠纷解决方式里最不坏的方式!

它不完美,所以需要一直的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的发展!

它有时难免沦为政府或者富人压迫人民的手段,世风越是污浊,越是需要我们不惧艰难,不随波逐流,越是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用自己的良知和智慧去努力,去引导,去建立!

身为法律人,我们应当担起如此重任!在此,我愿与一切有志之士一起,传播法治理念,弘扬宪政精神,去追求自由、民主、法治、宪政、人权!最后,用一句话结束我今天的分享:法律应当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附:推荐书目:1西窗法雨2看得见的正义3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4政府论5历史深处的忧虑6总统是靠不住的7我也有一个梦想8如彗星划过夜空9法律与革命10论法的精神11寻找法律的印迹12宪法学导论13卢梭的民主哲学14论美国的民主15美国宪政历程16原则与妥协17论犯罪与刑罚18法律的正当程序19联邦党人文集20法律与道德21社会契约论22忏悔录23法官如何思考24哈佛法律评论(宪法学精粹)25古代法26历史批判文集27民法的精神支柱28美国国父的基督教背景29民法总论及案例分析30公正的审判31尼采谈人生权利意识32瓦尔登湖33论人类不平等的起34道德形而上学原理35美国公民与宪法36公正该如何做是好37法学总论38为权利而斗争39法律的概念40功利主义41认真对待权利42法律的故事43一生只有一次,去做你喜欢的事44姥姥语录45气质46天才向左,疯子向右47FBI教你破解身体语言48图说天下之爱琴海的文明希腊49法的门前50圣经的故事51民法学说与判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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